10月11日,渭南市举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框架协议签订仪式。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签约,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协同机制——“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全链条协同机制,为有效解决自然资源资产“损害易、赔偿难、修复慢”的难题提供了创新方案。
此次签约是对省级层面探索的深化与实践。7月17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法律合作机制。渭南市此次建立的协同机制,正是对省级机制在市级的率先落实与具体化。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协同机制在于统一损害认定与证据共享、规范案件移送与程序衔接、推动协同修复与共建共治,旨在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与“职能壁垒”,聚焦耕地保护、矿产开发、生态修复三大领域,通过查办典型案例、严格资金管理与修复验收,最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保护实效。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认为,该机制填补了资产损害赔偿市级协同空白,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板。
作为秦岭生态屏障重要承载区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核心区,渭南市首次在市级层面清晰界定了各部门在全链条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损害有人查、责任有人追、赔偿有人管、修复有人督”。根据协议,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牵头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并开展联合执法;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通环境资源案件“绿色通道”;市人民检察院将构建“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协同机制;市公安局将在重点区域设立生态警务联勤中心,保持对破坏自然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
(记者 陈宏江 沈谦)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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