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潼关县三举措保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注重政策衔接、形成全程监管合力,严格执行既定方案,细致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性。推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采取不打招呼、现场治理的形式进行,对违反规定要求的校外培训类机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培训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暂停办学,整改后上报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核,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办学。对限期整改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问题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发《停办通知书》,勒令其停止招生,停止一切培训活动,退还所有学生学费。同时,还将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公布查处情况,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规范程序,依法行政。在治理行动中,严格执法程序,遵守工作制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规和存在非法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办学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努力开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长期稳定、有序发展的新局面。(通讯员 李娜)
编辑: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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