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1+3+N”旅游综合管理模式,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一是改革创新现有的旅游管理体制,设立潼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列入县政府序列部门,强化综合协调职责职能,形成上下联动、配合有效、协调有力、共促旅游的综合性管理机构。
二是改革创新旅游市场监管体制,组建“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法庭”等市场管理机构,形成责权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综合监管机制。
三是改革创新旅游融资机制,坚持县政府每年设立20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归口旅游管理机构申报使用;组建潼关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搭建旅游融资平台,创新旅游融资方式,形成引导全社会各类资本投入旅游领域的长效机制;精准把握政策,确保每年有2—3个旅游重点项目进入PPP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融资支持,鼓励支持私营企业、民间资本与政府合作,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改革创新景区管理机制,按照“所有权、开发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原则,引入市场化理念经营管理景区,提升景区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服务要素,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游客消费需求,实现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通讯员:李娜)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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