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延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到宝塔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前三季度发改案件剖析会暨调研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致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刘群指出,前三季度宝塔区法院发改案件下降明显,案件质效大幅提升,成绩值得肯定,说明发改案件逐案剖析这一举措行之有效、裨益良多,要用足用好、持续改进,形成良性循环,切实打通阻碍审判质效提升的卡点堵点。他强调,要把准“提升能力”这一关键,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弥补知识弱项,把总结分析、调查研究贯穿学习实践始终,透过“小问题”找到“突破口”,让“一人纠错”转化为“集体受益”,实现专业审判人才的不断涌现和裁判经验的持续汇集。要坚持“质量优先”这一前提,锚定目标精准突破。严格落实《关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意见》(一)(二),把“庭审四有”“十及时”“四化”等要求落实到日常审判中,潜移默化形成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本着一审查明事实,程序规范原则,在“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上持续发力,深度破解上诉率、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高和财产保全率、审限内结案率低等问题。要守牢“廉洁司法”这一底线,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作风全面提升,助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刻谨记“程序具有不可逆性,程序问题是硬伤”,把程序规范作为审判职业的“护身符”,做到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认真审查每一件证据、耐心接待每一位群众,坚决避免轻信、侥幸心理,以严谨作风、过硬素养和清廉操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宝塔区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参加座谈。(延安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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