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05-28 19:21:16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5月28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集中公开开庭宣判了以白晓峰和白小龙为首要分子的八被告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朱慧军等十四被告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及白伟恶势力犯罪案件,近千人参加庭审旁听。...

  为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月28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集中公开开庭宣判了以白晓峰和白小龙为首要分子的八被告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朱慧军等十四被告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及白伟恶势力犯罪案件,近千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近年来,以白晓峰为首要分子的八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在甘泉县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讨债、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另外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朱慧军、高王宁等人在公众场所持械聚众斗殴,致两人轻伤一级、三人轻伤二级;被告人白伟持械威胁、辱骂他人,在引黄工程项目征地、建设中阻挡施工、煽动闹事,其种种“软暴力”给当地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符合“村霸”恶势力的基本特征。

  经审理,被告人白晓峰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对其犯罪所得及孳息由公安机关依法查清后予以追缴;被告人白小龙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对其犯罪所得及孳息由公安机关依法查清后予以追缴;被告人王波、白煜、黄凯、韩沐桦、吕浩、齐鹏飞被分别以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朱慧军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其犯罪所得赃款,由公安机关查清后依法予以追缴;被告人吴浪涛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高王宁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史磊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又个六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徐鹏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苏二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余被告人杨军军、谢万轩、左帅、杜科、白云、张浩、赵星、刘峰被分别以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四年又六个月至一年又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白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陈 雪 何 雷)

编辑: 陈戍

相关热词: 宣判 恶势力 犯罪 案件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