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记者 韩永国)8月26日,咸阳市召开《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对于完善咸阳市水利工程管理法规体系、提升库区现代化治理水平、推动泾河流域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该工程集防洪减淤、城乡供水、清洁发电、生态修复等综合功能于一体,建成后将成为陕西省库容最大的战略水源储备库,计划于今年11月下闸蓄水。
《条例》首先界定了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范围为库区保护范围线外延一千米区域,并明确若该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同时遵守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主导、部门共治、社会参与、协同治理、综合利用”的总基调。还对分区管理作出了规定。
为确保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条例》构建了全方位责任体系。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对库区周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负总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库区周边县(市),即永寿县、淳化县、礼泉县、泾阳县及彬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具体工作;明确水利、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等13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县级主责”的治理体系。
在生态保护方面,《条例》严格禁止在库区周边新建扩建化工园区、高污染项目,严禁采石、采矿、挖砂等破坏生态的活动;严禁向水体倾倒废弃物;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同时,《条例》从发布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优化农业结构、支持库区周边发展生态旅游等方面,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围绕水资源管理,《条例》明确了水利部门职责,包括统筹水资源开发、节约与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修复治理,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保障河流生态健康;强化防洪安全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完善应急机制,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推动水资源集约利用,将节水理念贯穿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全过程,构建节水型社会。
《条例》注重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提出挖掘弘扬泾河流域文化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强库区周边不可移动文物、农耕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传承发展泾河流域优秀传统文化;统筹库区周边文化、旅游、体育、生态、水景观和水利工程设施,打造泾河流域标志性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发展生态旅游。
为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建立全链条保障体系: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智能化监测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法律责任,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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