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见效

2025-09-21 07:15:25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9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上半年,陕西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163条,筛查率100%。其中,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条件的78起案件已全部启动,启动率100%。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今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工作的通知,坚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步启动、同步调查、同步推进的“一案双查”机制。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抓好案件线索筛查、线索启动、案件办理3个关键环节,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质增效。“我们通过健全筛查网络、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提升主动发现和识别线索的能力,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辅助筛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赵志勇说。

  陕西深化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证据互认、联合督办等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法院推动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联合省检察院对各市(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督导帮扶,有力推动改革制度落实。

  为提升基层实战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和技术力量帮助基层解决在案件启动、调查评估、磋商谈判、修复监督等环节遇到的困难;编制《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开展“送法送技入园入企”活动,强化基层培训,促进经验互鉴和问题共解。

  (记者 李欣泽)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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