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建言|李香菊委员:按下税收治理“快进键” 跟上数字经济“加速度”

2021-03-11 17:26:43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面对新冠疫情冲击,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对冲疫情影响、重塑经济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面对新冠疫情冲击,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对冲疫情影响、重塑经济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认为,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新挑战和新机遇,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制度体系的重建,增强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维护公平国际税收秩序贡献智慧和力量。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对税收带来哪些新挑战?李香菊从专业角度分析指出,无实体跨境经营模式呈现交易主体身份隐蔽、交易过程快速、交易记录易消除等特征,数据创造价值对传统税收的价值创造理论、利润归属理论、常设机构的认定规则、税收连接度规则、独立交易原则等造成冲击,甚至颠覆了传统的定价模式。此外,由于我国各行业间经济数字化发展水平不一,目前还缺乏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产业链复杂,一些新业务模式甚至处于税收征管的空白地带,加大了税源管理难度和跨境交易监管难度。”李香菊说,目前各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利益严重不对等,多边性质的协调方案始终难以得到实质性推进。

  加大数字经济涉税问题研究

  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税制

  李香菊建议,国家应加大数字经济涉税问题研究,按照价值创造重新确定数字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管辖权,科学研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双支柱”方案对我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在多边税收合作中谋取更多话语权。

  “目前,贸然开征数字服务税会加重企业负担,甚至导致税源流失。”李香菊同时建议,应本着不设新税的原则,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税制。结合最新的商业变化趋势进行相应的税收改革,落实增值税消费地征税规则,增加数字经济企业增值税出口退税规定,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增加数字要素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同时,完善跨境数字经济的反避税制度。“比如,可先在数字经济基础领域——信息通信行业加快制定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对接的税收政策法规。”各界导报记者 满淑涵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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