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鑫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坐标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阐释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团结民主、强化政治协商、加强民主监督、提升参政议政水平五大要求的内在逻辑。这五大要求既是马克思主义基本政治原则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化,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的根本框架。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参政议政功能,实现“协商有序、议事高效、监督有力”。在高校治理这一特定的社会治理微观场域中,学生社团作为最具活力、最具组织力的自治单元,天然具备聚合青年学生专业特长和创新精神的优势。将协商民主理念嵌入社团治理,既是对党的路线方针的制度化落实,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实践检验,能够在制度层面保证高校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在实践层面让学生在参与中体验制度优势、增强制度自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在全国范围内的典型案例已经初步验证了上述理论的可操作性。杭州市在全市十五所高校设立模拟政协学生社团,依托议题-提案-审议-反馈的闭环机制,将学生的政治参与转化为制度化的议事路径,显著提升了青年学生的政治参与感,体现了协商民主“议事前置、议事制度化、议事闭环”的基本要求。上海卢湾高级中学的模拟政协社团围绕校园文化、设施改造等具体议题开展研讨、提案撰写和现场辩论,通过制度化的议事平台提升了校园事务满意度约十八个百分点,学生的公共事务组织与表达能力得到明显增强,这正是协商民主在微观治理层面实现“议事、建言、监督”三位一体功能的生动写照。章丘区首个模拟政协学生社团在共青团区委指导下推出“少年版”提案机制,使学生提案直接进入区政协议事程序,提案快速转化率显著提高,青少年对基层治理的认同感得到增强,进一步彰显了协商民主在不同层级治理网络中实现“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制度优势。
要在高校治理中系统实现学生社团的协商民主功能,首先应在高校章程层面明确学生社团的议事权、提案权和监督权,并编制《学生议事规则》手册,使协商治理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高校章程》以及《高校协商民主工作条例》精神的具体落实,确保在制度层面实现“党领导、社团主体、协商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其次,学校应提供固定的议事场所、信息平台和经费保障,党委、团委要加强对指导老师的政治理论培训,将提案写作、调研方法、公共演讲等内容纳入学生干部培养体系,打造兼具协商、治理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这既响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号召,也契合了高校人才培养的“立德树人、服务国家、面向社会”总体要求。再次,在高校治理框架中,依据协商民主理论与多层级协同治理模型,形成“校园-地方-国家”协同治理网络,设立学生社团提案快速通道,实现高校、政协、共青团等多主体的多渠道互动,使学生的建言能够迅速上达、层层递进,最终转化为公共政策决策,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协商治理格局。最后,成立学生监督工作组,采用决策过程追踪、绩效评估与信息公开相结合的机制,对政策执行进行系统监控,并将《协商监督报告》纳入社团年度考核,以实现决策落实的透明度与效能。该监督制度以协商民主理论中的“民主监督”原则为制度化落脚点,构建了基于多主体协同治理的问责体系,进而提升高校治理的公信力与责任感。
通过制度保障、资源倾斜、人才培育、上下联动与监督评估等关键路径的系统推进,学生社团在高校治理中能够实现议事、建言、监督的有机统一。这不仅显著提升了高校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也使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树立制度自信、锤炼治理能力,真正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以此为契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高校这一重要阵地深耕细作,使青春之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焕发出更加耀眼的光彩。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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