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静波 摄
4月29日,省政协围绕“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
台盟陕西省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陈玉玲发言: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十二字方针,立足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建议尽快调整、完善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使其更加高效、权威、统一。通过开展联合调研,形成如下建议:
一、理顺关系,构建全新的管理体系
(一)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省以下疾控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提升级别,强化职权。市疾控中心对县级疾控中心进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实现市、县、乡疾病防控一体化,构建自上而下的统一指挥管理体系,改变目前“业务指导”的链条关系,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保证信息上报及时不失真。
(二)设立“公共卫生总师”、“首席公共卫生专家”职位。探索在卫生健康部门试行设立公共卫生总师由疾控中心主任担任,疾控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导班子副职,疾控机构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特设岗位。建立市、区县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检验检测等专业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便于应对疫情时发挥决策作用。
二、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专业,在党委政府领导、卫健部门牵头、多部门负责的联防联控机制基础上,要凸显疾控机构在疾病控制、检验检测、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方面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实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
(二)改进疾病监测和预警机制。推进医防融合,医院等较大规模的医疗机构应当实现防保科全覆盖,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科室或人员落实防保任务,打通医防融合瓶颈。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完善症候群、疾病及其危险因素和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系统。
(三)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督导,建立奖惩机制。
三、加大力度,强化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大政策支持,不断提高疾控保障水平。疾控机构经费保障由过去的财政拨款加服务创收改变为单一的财政拨款,专业人员的待遇明显低于同等医护人员,造成专业人才流失。应给予疾控机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保障、二类公益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允许其利用专业技术优势服务社会,提高人员待遇,以此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发展人才。
(二)引进培养人才,不断充实专业队伍建设。疾控中心的专技人员实行“准入制”,由疾控中心根据岗位要求设定人才准入标准,实行全员聘任制,在核定的编制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允许疾控中心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现有人员的全员培训和骨干人才培养,探索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应人员的双向进修机制,提高医防结合契合度、促进骨干人才队伍的形成。开展专业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提高公卫系统检测检验能力。尽快启动市、县区两级疾控机构阵地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开展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实验室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力争市、县区两级疾控机构的实验室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10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建设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严格和规范管理的检测检验中心,提升快速准确的检测检验能力。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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