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8 11:14:32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一、要重点改革民间组织的准入制度,由体育和民政部门联合指导非正式体育组织,在资金、人员、场地等方面进行针对性指导,鼓励其参与体育社会团体、体育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对于未达到登记资格要求的组织,可探索实施行政备案或公益认证,以保障组织信息与政府互通。同时,建立常态化的资源扶持机制,设置群众体育引导扶持基金,以各地基层单项体育协会为枢纽,通过举办赛事活动、委托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发展良好的非正式体育组织的资助。
二、拓宽现有基层赛事活动的参赛组织来源,建立非正式体育组织与正式体育组织的协作机制,构建一套正式体育组织与非正式组织平等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三、完善非正式体育组织的法治保障,积极研判基层全民健身组织新形势,由体育行政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制定非正式体育组织规范管理和培育发展相关政策,使得非正式体育组织活动有保障、有指导、有服务。
四、寻求政府与非正式体育组织间共同利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强调“政府支持、引导且不干预”。政府可通过定期会议、协商机构或专门的联络人员,与非正式体育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其发展需求和活动风险,并及时获得群众体育需求的有关信息。另一方面,发挥好“群众自发组织、协调、实施”的特色。发挥非正式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赛事中反映诉求、协调利益等多重功能,代表群众及时与基层政府、单项体育协会进行沟通,有效解决非正式体育组织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在全民健身推进中提高体育参与度和覆盖率,提升体育活动质量和效果。
编辑: 吴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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