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 2020年8月20日,府谷辖区大庙公路许家梁村附近路段上演惊险一幕,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行车途中突然撞上了前方行驶的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两车追尾,所幸驾驶人伤势轻微。
事故案例
当日晚上21时15分许,机动车驾驶人张某国驾驶的晋BU48**/晋BHR**挂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辖区大庙公路许家梁村附近路段时,因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致使该车辆撞在前方正在减速行驶驾驶人张某驾驶的晋BN44**/晋BRP**挂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一起两车追尾事故,致驾驶人张某国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剖析
机动车驾驶人张某国驾驶的晋BU48**/晋BHR**挂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无责任。
追尾是常见的交通事故轻则车辆间剐蹭,重则会有人员伤亡。针对府谷辖区近期追尾事故频发的实际,府谷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开车途中应集中注意力,时刻注意前方道路状况和车辆行驶状态,不能因聊天、玩手机、听音乐等影响驾车,以免造成事故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持安全距离,谨防发生追尾,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来源: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道沟中队 通讯员 张春恒)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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