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出台16项措施促进市场消费增长

2020-07-23 22:07:27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铜川市商务局、铜川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促进市场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用以扩大商品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铜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恢复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增强居民消费信心,7月21日,铜川市商务局、铜川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促进市场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用以扩大商品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铜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支持商贸企业做强做大。对2020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按照业态销售额排名全市前10位的,2020年度营业额增速超过20%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按照业态营业额排名全市前10位的,每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2.支持商贸企业升级达标。对首次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享受原对每户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的补助。

  3.积极培育引进商贸龙头企业。对域内制造业企业在铜川新设立的销售公司,当年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后,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在铜川新设立法人或由非法人转法人且正常经营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店,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年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在铜川新设立采购中心,将全国各门店采购额集中到铜川纳统,当年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后,年采购额超过3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

  4.支持商贸促消费活动。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举办促销活动,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免除相关费用。对当年零售额1亿元及以上且举办5场促销活动(单场时间不少于3天)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限额以上家电零售企业,当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15万元;对本市消费者在铜川注册登记的家电企业购买1级能效标识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消费者,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购买人一次性补助。

  5.优化汽车流通网点。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汽车经销商入驻铜川,对在铜川落户的具有独立法人的进口品牌、合资品牌、国产品牌汽车4S店,建成正式营业,当年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后,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

  6.全面促进汽车销售。支持新车购置,对在市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乘用车的,每辆给予购买人一次性1000元补助;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以下货车或25万元以下乘用车的,每辆给予购买人一次性1500元补助。

  7.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增值税。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政策,对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8.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集加油、天然气加气(LNG、CNG)、充电桩为一体的城市综合服务港湾建设。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新建小区按《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比例配建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小区高于规定比例配建停车位,鼓励单位、小区对外开放已建停车场和设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9.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以争创夜间经济示范城市为目标,鼓励各区县依托重点商圈、景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全面提升步行街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对开展统一服务标准制定、整体品牌宣传、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的步行街经营主体,按照当年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积极组织申报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对纳入省级试点范围的步行街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配套补助。

  10.策划“最美夜街区”促消费活动。打造以零售、餐饮为主兼顾休闲娱乐的夜间经济示范项目,在商业街区策划举办“最美夜街区”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增加商圈人气。对企业和协会在商业街区策划主办的美食、民俗、节庆等“最美夜街区”促消费活动,按活动的场租、展场搭建费用的30%,给予主办方最高15万元的补助。

  11.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重点打造商旅文体娱融合、高品质夜间经济聚集区,打造“赏铜川夜景,品特色美食”旅游精品线路;优化夜间经济聚集区和重点企业周边夜间停车位,鼓励晚十时至次日六时减免停车费;对夜间经济集聚区、地标项目的形象提升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按项目有效投资的10%进行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2.创新激发餐饮消费活力。鼓励发展餐饮新经营模式,对餐饮电商平台设立铜川特色餐饮推广专区,且入驻铜川陕菜品牌店、示范店和十大“名店、特色餐饮店、名菜、特色小吃”的特色餐饮品牌店活跃企业15户以上,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对当年新开通外卖平台渠道的餐饮企业,年线上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13.支持零售企业创新营销模式。鼓励大型超市、社区生鲜连锁店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对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网络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扩大扶贫产品销售,对线上线下销售扶贫农产品达到500万元的企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为社区提供服务的连锁企业,在全市新开业5个以上门店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企业开展“直播带货”活动10场以上,且年线上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14.积极推进文体消费惠民活动。大力开展文化旅游年推介活动,支持景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倡议全市干部职工带头旅游消费,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会员在铜川开展研学旅行;支持各类体育场馆有序恢复开放,全市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15.强化政策保障。鼓励区县开展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区县给予一定奖励,对镇域(村级)经济考核中,由市商务局认定的指标,排名前5位的镇办给予一定奖励。

  16.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等宣传渠道,全面推介展示铜川形象,营造促消费良好氛围。加大财政资金对重点促消费宣传推广活动的支持力度。提倡诚信消费,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

  如何申报奖补程序?据了解,2019年12月上旬,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专项奖补资金申报通知,并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根据本措施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经联合审核公示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区县财政按 1:1 比例分担。

  以上措施由铜川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条款有执行期限的按条款规定执行。以上措施中零售额(营业额)数据以国家“一套表”统计数据为准。中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同时遵照执行,如与本措施条款重复或同一企业符合本措施中同类型政策条件的,除有明确规定以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记者 李乐天)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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