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检察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2025-03-17 14:30:57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张阿姨,您要是买到过期的保健品,可以要求店家退一赔三,还能主张十倍赔偿。”...

  “张阿姨,您要是买到过期的保健品,可以要求店家退一赔三,还能主张十倍赔偿。”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航315 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零距离”普法、“面对面”答疑,为消费者送上“法治定心丸”。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针对群众最为关心的网络购物纠纷、食品安全隐患、虚假广告宣传、校园周边“三无产品”等,检察干警们结合实际案例,向广大群众揭露了常见的消费陷阱,提醒人民群众警惕“低价陷阱”“虚假广告”,倡导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检察干警们还现场指导群众如何运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消费监督中来,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

  “以前遇到消费问题干着急,听了检察官的讲解,才知道原来维权渠道这么多,心里踏实多了。”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表示。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咨询16人次,现场受理线索2条。

  “我们将以此次消费维权活动为契机,建立‘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刑事追诉’三位一体保护机制,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为营造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清涧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勇表示。(黄婷 刘煜)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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