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制观念。12月4日,黄龙县水务局在中心街开展“12.4”宪法宣日传活动。
活动现场,水务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途径,用更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和语言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宪法的概念、特征、公民享有的权利、公民义务等。同时,结合水务工作的职责与权限,重点普及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水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活动发放《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宣传资料共计约300余份。
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弘扬了宪法精神,营造法治氛围,同时增强了群众对水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用水、维护水生态的意识和观念。 (张楚翌)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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