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黄亮)2017年5月4日下午,热爱钓鱼的张某驾驶车辆到长安区丰峪口转盘西三公里左右一家农家乐钓鱼,一直钓到晚上10点多才驾车返回。此时路上人少车稀,钓了一天鱼的张某已经十分乏困。就这样在车辆行驶经过丰裕口转盘时,张某便在车上睡着了。
突然,“咣”的一声,猛烈的撞击让张某一下子清醒了。原来自己驾驶的车辆在丁字路口撞上了一辆白色小轿车,且白色轿车失控向右前方冲了出去,撞到路上一个电线杆上。张某立即踩刹车把车停下来,在车里看见那辆车被撞得尾部都烂了,感觉撞得不轻。这眼前的一切让把张某吓傻了。
忽然间好像有个声音告诉他:“天这么黑,路上也没人看见,快跑!”于是张某驾驶车辆逃离案发现场。害怕被人发现的张某,连夜将肇事车辆送去修理,企图掩盖真相,毁灭证据。
经过对事故路段的监控排查,交警队确认了肇事车辆信息。张某经交警队传唤主动到案,这时的张某才知道被撞车辆中的男性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悔莫及的张某知道自己的行为已铸成大错,他表示会对被害人家属积极进行赔偿,取得谅解。
该案经长安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疲劳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张某具有自首情节,民事部分已履行。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肇事后如何正确处理?
1、立即打开双闪,提醒过往车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主动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在案发现场等待交警出警处置。
3、保护现场,切勿移动车辆及被害人。
4、交警到场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
5、积极救治被害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黄亮)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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