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冯卓
来源:榆林市高排放机动车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前,小编从榆林市高排放机动车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我市全面开展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治理行动,并于10月27日将榆林市高排放老旧车提前淘汰车辆信息进行了公示。同时,为了鼓励广大车主对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我市根据《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范围和标准》,将对提前淘汰的高排放老旧车的车主予以最高3.3万元的奖励补贴。
随着榆林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增加,截至今年10月1日,榆林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3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给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带来巨大压力。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是继淘汰黄标车之后污染物减排的又一项关键举措,是实现总量减排的有效手段,可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达到明显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效果。据悉,,我市已有66位车主将自己名下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报废注销并进入了补领申领程序,其中有36位车主淘汰报废的重型营运载货汽车将领取高达3.3万元的奖励补贴。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63位车主递交了老旧车淘汰申请。
小编从联合办获悉,申请提前淘汰老旧车补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在陕西省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车辆(经质监部门备案);
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准、公示;
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可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取得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申领补助资金时,因机动车相关牌证缺失,经由管辖地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后,凭出具的机动车相关注册登记信息证明,即可办理补助申报。
符合提前淘汰补贴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报废注销后,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榆林市华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榆阳区210国道与榆溪河特大桥十字向南200米)领取补贴。
相关资料为:
(一)《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四)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号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根据《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老旧车提前淘汰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要办理老旧车提前淘汰与补贴的车主,请看好时间,不要错过了此次补贴。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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