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彦伶)为不断深入推进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经营性服务价格行为,优化营商环境,8月28日,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物价局等部门就今年2月1日省政府修订出台的《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新的《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主要从取消收费证制度、公开定价成本、完善定价程序等6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原则和目标要求,我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价格信用联合激励惩戒信息共享实施办法》,该办法建立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诚信红名单和违法失信黑名单。据了解,我省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价格信用实施办法的价格主管部门。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安排部署和《办法》要求,开展和推进我省价格诚信的建设工作。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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