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榆林市关工委组织全体人员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会议由市关工委主任鲍振明主持,市关工委驻会副主任,部分顾问、名誉副主任、委员,市关工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温渊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部分条文进行了解读,分享了“亮点”内容。
会议认为,这次新修订的 “两法”从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地位,强化了各方对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对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市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
鲍振明主任最后强调,新修订的“两法”,增加了很多内容,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意义非常重大。要深刻理解两部法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对关工委工作的新要求。要结合关工委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广大“五老”积极参与,切实履行好关工委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中的职责。他要求:一是广大“五老”要带头学,原原本本学,发挥“五老”的引领作用,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二是组织“五老”及相关法律工作人员要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青少年集中的地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宣讲。三是积极工作,配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会议上还集体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市关工委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的相关工作。
编辑: 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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