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实施意见 鼓励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办公办幼儿园

2020-01-09 10:10:56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

  各界新闻网讯(海云)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意见明确,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部分地方民办园收费过高的现象。以县为单位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2020年,以县(区)为单位编制2020-2022年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计划。

  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对于军队停办的幼儿园,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2020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扶持政策,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并公示,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治理,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各市政府依法加强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县级政府负责无证园清理整治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对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学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2020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建立50个课程示范基地。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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