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听取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点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四五”以来,我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 70.81%,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治化建设,修正《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省市县各级均设立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十四五”以来,我省在黄河流域建成拦沙工程1450座,淤地坝219座,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61.07万亩,纳入国家考核的28个在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省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7万余个,查处违法违规项目3440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0.5亿元。
我省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场化路径和综合治理模式创新机制。建成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成全国唯一一所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主的重点实验室。延安市薛张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被列入全国水利项目利用社会资本典型案例。在科技支撑下,黄土高原植被覆盖率由1999年的31.6%增长至2024年的67%,黄河年输沙量减少80%以上,成为全球生态治理典范。(记者 赵明)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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