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庆、中秋假期省内高速公路安全畅通,9月23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通告,明确假期期间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高速公路通行管制措施。
根据通告,管制时间自10月1日0时起至10月8日24时,在此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9月30日24时前已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避免在管制时段内停留。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及国家重点工程等重要民生项目运输油料、燃气的车辆,以及医用氧配送车辆,需提前到陕西省内出发地或目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且通行时间仅限假期夜间22时至次日6时。
(首席记者 李荣)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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