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请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可获优先扶持

2020-03-28 22:56:57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对残保金分档征收、社会平均工资口径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明确,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1.5%(不含)之间的,3年内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在1%以下的,3年内按应缴费额的90%征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优先重点扶持。适当放宽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提交申请前1年内新招用残疾人1人(超过100人小微企业新招用残疾人3人)以上的,吸纳符合条件人员比例降低为15%(超过100人的降低为7%)。(杨耀青)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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