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祥和广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与生态理念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非法狩猎、贩卖、收购野生动物等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为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参与者和倡导者。
“原来抓几只常见的鸟也可能犯法啊!”“以后看到卖野味的赶紧举报。”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纷纷驻足,认真阅读宣传资料,并就生活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向干警咨询。
潼关县法院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了各类宣传材料150份,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全民守法、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尚淑霞)
编辑: 穆小蕊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