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3人夜间上街吃饭时喝酒,后分别开车回家一同被交警查出酒驾。最终3人分别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
1月19日晚10时许,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闫村中队民警在三张街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时后面还跟着两辆车,第一辆车被我和同事拦下,后面两辆车也停了下来,同事还没到跟前,两辆车的司机分别打开车门撒腿就跑。”民警郭朋介绍,经过多名民警合力追赶,逃跑的两个司机也被控制。随即,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3人分别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为饮酒驾驶。
经讯问,第一辆车的驾驶员李某40岁,紧随其后的两辆车的驾驶员分别为34岁的李某某和42岁的于某。当日,其中一人家中有事,同村两人来帮忙,忙完后比较晚,事主便邀两名村民去街上吃饭,3人在街道一饭店就餐时喝了啤酒,后分别开车回家时被民警查获。最终,3人均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记者 卫楠)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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