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切实减少法院案件增幅

2019-06-13 08:46:01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社会综合治理是一项群众工作,就人民法院来说,群众工作做得深入与否,最为量化的反映就是在收案数量上。...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王育龙

  社会综合治理是一项群众工作,就人民法院来说,群众工作做得深入与否,最为量化的反映就是在收案数量上。自2015年5月1日最高法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民商事案件大幅增长,各基层法院均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经统计,2014年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910件,2015年共新收各类案件2262件,2016年共新收各类案件2565件,2017年共新收各类案件3411件,2018年共新收各类案件3678件,2019年截至5月底共新收各类案件2190件,较之前受理案件数平均每年增长近300件。经分析,近年来上升比较快的案件类型有: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如何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如何减少法院案件增幅,对基层法院则显得尤为重要,对此,近些年,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进行一系列积极的探索,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

  一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阎良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向区委政法委进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最终得到了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形成了由阎良区委政法委、阎良区人民法院、阎良区司法局三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三部门顺利会签并下发。

  二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的建立。2018年10月,阎良区人民法院在已有的诉前调解工作基础上,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将该院家事调解员一名退休法官和一名退休干部设为专职诉前调解员,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负责诉前调解与诉调对接相关工作。2018年两位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67件,截至今年5月底化解矛盾60余起,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平均调解周期为5个工作日,专职诉前调解工作已初见成效。

  三是推进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2018年9月,阎良区人民法院充分结合审判内在规律,为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从社会各界选拔了20名熟悉社情民意、社会经验丰富人员组成的家事调解员队伍,并组成了由院长为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规范家事调解工作管理。在设立专门的家事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并多次采取集中培训、微信课堂、庭审观摩、法官现场教学等学习培训方式,逐步提升家事调解员的业务能力。截至去年底,家事调解员已参与45件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成功27件,调解率达到了60%,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问题。

  四是推进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2019年以来,经过阎良区人民法院党组的多次讨论研究,合理优化人员组成,将院党组入额法官纳入各个审判团队中,形成了以婚姻家庭借款劳动争议类行政合议庭,房屋买卖、侵权、物权类民一合议庭,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民二合议庭,其他类合同案件审监合议庭,另外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也由专职法官审理的团队模式。案件审理更趋专业、合理,矛盾处理形成了统一的裁量标准。

  五是做好法官站点服务工作。升级“1+1+1”调解模式,阎良区人民法院在工作站点实施过程中探索建立了“1+1+1”调解模式,即由一名法官、一名人民陪审员和一名执法监督员组成的诉前站内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三类人员特长,以专业特长+乡俗民情+群众监督的形式,规范站点调解行为,有效增进了站点的亲和感,促进了站点工作的开展。继续发挥“法官工作站点微信群”作用,阎良区人民法院根据各工作站点实际,建立起由街镇司法人员、村委会干部、企事业法务人员等组成的法官服务站点微信群,一方面实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一方面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对于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安排时间进入实地进行调解,接通了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阎良区人民法院法官服务站点将法官调解工作与专业心理辅导人员的心理辅导工作相结合,通过说法析理、疏导当事人情绪,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来访群众到相关部门调处非诉纠纷、主持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受理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和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等促进社区矛盾化解,构建和谐社区,人性化的服务措施得到了群众一致认可。

  六是用好“法律五进”宣传形式。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以致用,这是法律宣传的目的。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开庭活动,选择与群众密切关联的法律知识进行法制讲座活动等,这些对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增进辖区法治化建设进程有着重要的作用。积极拍摄法律微视频,确保全方位宣传法律知识;编撰《小案例大法律——阎良法官再说法》读本,及时传递阎良法治好声音。多措并举,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升。

  (作者系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各界导报》 2019年06月13日 第4349期 第4版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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