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农村五保户骗取国家低保金 城固4村干部获刑

2018-09-17 08:10:12  来源:华商报  


[摘要]近日,城固县法院审结一起虚报农村五保户骗取国家低保金的贪污案件,被告人张某庆、宋某某、张某安和张某瑛4人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1年,并处10万至12万元不等罚金。...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王志权)近日,城固县法院审结一起虚报农村五保户骗取国家低保金的贪污案件,被告人张某庆、宋某某、张某安和张某瑛4人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1年,并处10万至12万元不等罚金。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1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张某庆、宋某某、张某安、张某瑛四人分别在城固县老庄镇赵家坡村担任村低保评议小组工作人员及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核、上报农村低保金、高龄补贴的职务便利,通过以给村组干部补助电话费和提高工资待遇为由,用村组干部自己或其家属名义,伪造低保资料,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张某、宋某等村民上报为低保户,骗取国家低保金共计86466.70元。其中张某庆分得3814.70元,宋某某分得26893.70元,张某安分得5729.70元,张某瑛分得11471.30元。在案件调查过程中,4名被告人退交了所分得的赃款。

编辑: 罗亚秀

相关热词: 虚报 低保金 贪污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