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其中,诊所使用过期未注册医疗器械等案例榜上有名。
案例一
水产批发市场售卖鲈鱼兽药残留超标
2021年12月,未央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称西安曲江新区清水湾水产批发部经营的“活鲈鱼”经检验不合格。
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10日对曲江新区清水湾水产批发部进行核查,当事人不能提供抽检批次鲈鱼的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检测报告。经询问并调阅查看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西安曲江新区清水湾水产批发部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的违法事实成立。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禁止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的规定。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经营重金属含量超标皮皮虾被处罚
经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样检验,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第三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重金属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皮皮虾镉项目不符合要求,且在进货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禁止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灞桥区张瑞风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灞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灞桥区张瑞风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咬合纸、牙科磷酸锌水门汀、牙胶尖35号、25号等医疗器械过期,其中牙胶尖35号、25号属未经注册医疗器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45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鲜面条中食品添加剂超标被处罚
高陵区市场监管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系统中收到,高陵区西安云阳食品有限公司在2021年10月12日生产的鲜面条经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
随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区域进行食品安全原因核查。经调查,当日当事人共生产鲜面条100斤,在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生产的食品保存期限,未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及范围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添加,导致生产的鲜面条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9780元的处罚。
案例五
幼儿园开设延点班违法收费被罚
莲湖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莲湖区龙汇幼儿园有自立项目收取费用的行为,从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开设延点班共计四个月,违法所得共计448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1212.5元的处罚。
记者 南江远 实习生 丁珺怡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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