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制定危废管理计划 最高罚百万 新《固废法》亮点解读

2021-04-10 09:14:42  来源:西安日报  


[摘要] 新《固废法》明确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新《固废法》明确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新华社发)

  开栏语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依法治污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最严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随着新《固废法》施行半年多,面对危废处置,企业怎么做,政府怎么管,作为普通市民,固废污染是否与己无关呢?即日起,本报开设“依法推进固废治理共建美丽生态西安”专栏,通过聚焦、解读、宣传新《固废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其的认识,增强政府、企业、公众等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新《固废法》都有哪些内容?相比以前新在哪里?4月9日,记者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对新法亮点进行解读。据介绍,新《固废法》涉及六大类企业,其中产生危废的企业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固废监管的重中之重。

  亮点1 应对疫情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据了解,新《固废法》涉及的六类企业包括:产生危废的企业,经营危废的企业(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快递和外卖企业等。

  作为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关口,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是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二次污染的关键。新《固废法》明确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要求。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

  亮点2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新《固废法》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亮点3 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新《固废法》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要求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新《固废法》明确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关企业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推行餐饮、旅游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办公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亮点4 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新《固废法》要求政府建立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

  工程施工单位需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备案;明确工程施工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亮点5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

  新《固废法》将通过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动态调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强化危废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危险废物贮存。

  新《固废法》取消生态环境部门对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亮点6 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

  新《固废法》将法律责任,从过去共21条,增加到现在的共23条,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

  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如果没有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按照新《固废法》第112条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100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本组稿件除署名外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高乐 文/图)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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