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在陕西购买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2021-01-17 08:20:29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 1月16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即日起,我省针对病因不明自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人群,全面实行零售药店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信息制度。...

  1月16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即日起,我省针对病因不明自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人群,全面实行零售药店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信息制度。

  省药监局要求,全省各家零售药店应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做好实名登记。各级药监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摸清监管底数,严防遗漏,不留死角;加强宣传和督导,确保每家零售药店使用统一的登记上报电子表格,按时限要求及时汇总和上报信息。

  省药监局强调,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登记或未如实进行登记的,将立即责令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 徐颖)

编辑: 张洁

相关热词: 登记 药品 感冒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