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1%

2021-01-15 08:55:58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1月14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我省居民增收情况报告。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41.8%,年均增长9.1%。...

  本报讯 (记者 满淑涵)1月14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我省居民增收情况报告。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41.8%,年均增长9.1%。

  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其中,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不断发力,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调,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累计增长39.6%,年均增长8.7%,成为拉动居民增收最主要动力。此外,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6.5%、5.4%和12.5%。以上四项收入发展不够均衡,经营和财产净收入存在绝对量偏低、增速相对缓慢的现象。

  “十三五”以来,我省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约1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由2015年的3.04:1缩小至2019年的2.93:1。但与全国水平和其他省份相比,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异仍然较大,单纯依靠第一产业发展难以支撑农村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报告建议,要在经济发展增量的分配中不断提升劳动者报酬占比,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经营净收入增长加速;要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积极发展农村新业态,继续推进三产融合,带动经营和财产净收入增长;要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畜牧养殖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的财政投入稳中有升,更好稳定农民的转移净收入;要在保持收入增长的同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稳定居民消费价格,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升居民对增收的获得感。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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