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提醒

2020-11-02 14:47:43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今年“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提前开始预售,加大各种促销力度,消费者在享受更好的消费体验和价格优惠的同时,网购不实宣传、商品质量等问题增多。...

  各界新闻网讯(记者 赵婧 通讯员 谢静)今年“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提前开始预售,加大各种促销力度,消费者在享受更好的消费体验和价格优惠的同时,网购不实宣传、商品质量等问题增多。11月2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醒,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促销,科学合理消费。

  省消协表示,消费者在网购时,要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物,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质量、承诺等关键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谨防假冒伪劣商品;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者弹窗,避免泄露个人信息,谨防网络欺诈。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通过网络直播购物时,下单前应了解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不要轻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宣传,不要轻信私下交易等承诺,不要被不真实的宣传画面所诱惑,不要被个别商家宣传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防范假冒伪劣商品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双十一”期间,各类商家采取满减、赠红包、抽奖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消费者应事先了解市场价格,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优惠,避免被个别经营者采用“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促销手段所忽悠,避免盲目受到超低折扣诱惑而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用的商品,切莫盲目冲动消费。

  对于选择缴纳预售金的消费方式,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缴纳预售金前,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不要随意下单。要对支付尾款的时间期限等内容详细了解,提防后续支付中一旦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预售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

  省消协还表示,消费者应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网购后,要通过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好订单信息、付款记录、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和商家服务承诺等资料,充分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一旦遇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与商家协商和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和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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