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京连委员:构建全新住房体系 为落实多孩生育政策提供保障

2024-03-05 08:51:21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这几天,西安市民王妮娜的二胎预产期越来越近,她的换房计划也开始提上日程。...

  □ 记者 白瑶

  这几天,西安市民王妮娜的二胎预产期越来越近,她的换房计划也开始提上日程。

  王妮娜现在所住的是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一间住了王妮娜夫妻二人和大宝,一间住了父母,眼看着孩子出生后,家里的空间会更加拥挤,王妮娜便有了换一套更大房屋的念头。

  对于多孩家庭来说,宽敞的住房空间是基本需求。

  今年全国两会上,住陕全国政协委员、陕西长安华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京连带上会的一件提案就与多孩家庭的住房需求有关。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基于多孩家庭的住房现状,袁京连在《关于加快构建全新住房体系,为更好激活多孩生育政策提供支撑和保障的提案》中建议,应将每套90平方米住房面积提升到150平方米,按照15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税率为1%,以上至豪宅为1.5%,豪宅另计的方式征收契税。

  150平方米的依据从何而来?这源于袁京连对当前多孩政策下人口发展情况的考量和测算。

  “基于以前的‘一孩’政策,当时推行人均3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而现在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按人均35平方米和一个家庭4口人计算,再加10平方米的辅助性用房,将住房面积由90平方米提高到150平方米。”袁京连说,“对于多孩家庭在家庭住房交易中的其他税费标准,可根据子女数实行阶梯式税费补贴和专门生活补贴等政策。”

  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满足多孩家庭新需求,袁京连还建议,应将现有“家庭刚需型住房与改善型住房”分类标准调整为“家庭保障型住房与家庭非保障型住房”,形成家庭保障型住房、家庭非保障型住房和国家公租型住房“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针对家庭保障型住房,应规定一个家庭只拥有1套,购买时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制定相应的限售政策,建立专门的交易体系;对于家庭非保障型住房,完全推向市场,上市交易,主要采取税费手段加以调节,不再采用限购、限售等办法;对于国家公租型住房,应面向特困家庭、低收入和新就业群体,采取租用形式,不得上市交易。”袁京连说,“这样分类既体现了国家托底原则,突出了住房的保障性质,又兼顾了‘住房更是居民的消费’这一特点。”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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