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农村集体经济如何发展壮大?这场会议划了重点

2021-09-24 23:07:34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9月24日,省政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月度协商座谈会在礼泉县袁家村召开。会上,7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发表意见建议。...


  9月24日,省政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月度协商座谈会在礼泉县袁家村召开。会上,7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发表意见建议。

  会议发言汇编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郭占武

  代表礼泉县袁家村

  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党总支部书记

  近年来,袁家村紧扣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一关键,聚焦三变改革,成功探索出一条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袁家村模式”。2020年,袁家村年游客接待量6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超过10亿元,村民人均纯收入10万元以上,引来了800多名创客,吸纳就业3000多人,带动周边万余农民增收。袁家村以乡村旅游为突破口,聚焦三变改革,始终坚持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主线,打造农民创业平台,促进群众共同致富。

  一、经验做法

  (一)因地制宜,变资源为资产。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袁家村先后经历了“农业、工业、服务业”三个发展阶段。2007年,袁家村转型发展乡村旅游,将村上原有的水泥厂、预制厂等村办企业闲置厂房、固定资产作为资本,盘活集体资源。从村集体土地流转入手,在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按每亩4万元作价,村民自愿将572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村集体,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变。以关中传统老建筑、老作坊、老物件等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关中民俗文化为内涵,以乡村生活和当地农民参与经营为特征,以食品安全为破题,以原生态和零添加的方式,用农民的办法捍卫食品安全,建成了袁家村关中印象体验地村景一体的体验式旅游景区。

  (二)搭建平台,变资金为股金。以袁家村关中印象体验地为载体,通过袁家村农民学校对村民进行教育和培训,使村民初步具有经营能力和服务意识。提供优惠政策和基本条件,让村民分期分批低成本或无成本进入创业平台。为了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袁家村以股份合作为切入点,创办农民合作社。其股份制经营模式主要由5部分构成:

  1.基本股,为盘活闲置资产,又便于把农户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联结,袁家村将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集体保留38%,其余62%量化到户。

  2.混合股,袁家村每一个商户,每一家农户的持股结构都不一样,既有资本入股,还有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等,加入合作社的农民既有袁家村的,也有周边其他村的,形成了混合持股的结构。

  3.交叉股,旅游公司、合作社、商铺、农家乐互相持有股份,共交叉持股460家商铺。村民可以自主选择自己入股的店铺,入股的村民范围已扩充到在袁家村的各类经营户。

  4.调节股,针对经营户收入高低不均的现实,村里将盈利高的商户变为合作社,分出一部分股份给低盈利的商户,以缩小他们与高收入商户的差距。

  5.限制股,在合作社入股过程中,全民参与、入股自愿、钱少先入、钱多少入、照顾小户、限制大户,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促进了集体与农户利益的均衡发展。

  (三)折股量价,变村民为股东。坚持以村民为主体、以党总支为核心、以书记为带头人,村干部是服务员,通过股份量化,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村民。由村集体投入2000万元,注册成立袁家村旅游发展公司,集体占股38%,村民占股62%,按每股20万元,将公司股权量化分给全村62户群众。在景区内,根据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对优势项目产业化,成立合作社,让群众参与分红收益。通过全民参与、收益共享,将所有村民转变为股东,各个项目互相参股,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格局。调节了收入分配,调动了积极性,实现了共同富裕。

  二、建议

  (一)做大农产品品牌。袁家村以三产乡村旅游为突破口,培育袁家村品牌,通过袁家村品牌销售农产品拉动二产的加工带动一产的种养殖产业,形成一二三产融合的模式,袁家村品牌在全国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建议整合我省部分优质农副产品,进一步扶持品牌发展,做大做强陕西袁家村农字号品牌,助力我省乡村振兴。

  (二)做强百村联盟。近年来,每年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各级党政部门、文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考察团计千余批次纷纷到访袁家村。2018年,袁家村牵头成立乡村振兴“百村联盟”,搭建村庄及行业间交流、合作、共创的平台,召集了全国第一批乡村振兴领域的排头兵,结对帮扶,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中国乡村振兴进程。建议省政府在平台的搭建上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宣传推广袁家村模式及“百村联盟”,倡导遴选更多优质资源加入平台运营,以咸阳袁家村乡村振兴学院为载体具体完善运作。

  厘清产权关系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程建国

  省政协常委、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咸阳市政府副市长

  民盟省委会常委

  当前,我国农村要干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最重要的制度保障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何种形式得到壮大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绕不开的重要课题。

  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厘清村内各种资源、资产的产权关系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同样如此,只有厘清村集体经济同村内各类主体、组织及资源、资产之间的关系,才能让农民群众放下顾虑,接受各方合作,实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目标。

  1、村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各方利益。

  2、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财产的经营组织。对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3、村监委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

  4、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而成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经济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各类在村法人资产。本村村民或外来人员在本村形成的法人机构,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股份合作关系,按股权比例参与经营和分红,或者是以土地出让、房屋租赁等形式,由法人独立经营,村集体享有集体资产出让收益。

  6、第一书记及各类驻村帮扶工作机构。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机构不具有集体经济所有权,村原有集体资产以及驻村期间新形成的资产,属于集体经济,归全体村民所有。

  7、各级政府支持村集体发展形成的项目资产。明确归属村集体经济。比如,国家给村上建设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等。

  8、各级政府支持贫困户项目所形成资产。政策明确规定,脱贫攻坚及五年过渡期内,国家及各级政府给贫困户的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收益归贫困群众所有。五年过渡期后,资产归全体村民所有,属于村集体经济。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几条建议

  一是选优配强党支部,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选配一批政治思想强、创业意愿强、了解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愿意带领群众发展产业的“产业书记”“项目书记”作为农村发展带头人,以组织振兴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做好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导。以县为基本单元,做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乡镇和村组科学选择产业和发展模式。立足当地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出台发展产业鼓励措施。

  三是给村上招引企业,实现龙头带动。要把村集体的各类资源作为与企业和能人合作的条件,出台更多更加符合农村实际的优惠政策,引进龙头企业,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带动更多的能人和金融机构投资农村,聚集人气,发展产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是强化各类要素投入,注入发展活力。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明晰产权关系,通过鼓励创办经营服务实体、土地资本租借流转入股、劳动力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引导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向农村流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

  五是提升村民集体意识,凝聚发展合力。鉴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弊端,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分”的思想不断固化,农民集体意识淡薄。需要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时,建立让群众放心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群众知情权和主体意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并通过群众实实在在的收益提升集体意识和集体观念,增强村民集体认同感,凝聚发展合力。

  深化农村改革

  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上官周平

  代表民盟陕西省委员会

  省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

  民盟陕西省委员会委员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员(二级)

  近年来,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变”改革试点逐年扩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逐步落实、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逐步建立。2017年以来,我省通过“三变”改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集体经济的五种模式,即集体经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光伏产业、加工企业、产业富民等,呈现出主体多元、业态多样、形式多变的发展趋势,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涌现出一批以榆阳区赵家峁村、佳县赤牛坬村、礼泉县袁家村、蓝田县董岭村、陇县西街村等为代表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绝大部分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相对较少;二是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空心化”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匮乏;三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不足、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其组织管理职能的发挥;四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渠道单一并且狭窄,农村集体经济很难实现产业化发展、规范化经营;五是引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强,这成为阻碍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和制约全省乡村振兴的短板。

  二、意见建议

  (一)扩大融资渠道,加大各级政府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实现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补贴奖励,加强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的产业扶持。进一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和“法治”进程,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项目,在用地、税收、信贷、用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给予投融资和财政的优先支持和优惠待遇,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发展多种集体组织,激活农村活力,推进集体经济发展。要积极推动“一村一企”“一村一品”和“一村一业”,引导和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要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为重点,不断探索“集体自营、外联经营、合作经营”等发展模式,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实现“村组织+”的多元经营体制。在完善现有农村集体经济“村组织”经营体制的基础上,以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大学涉农专业的毕业生,就业于基层,服务于农村;抽调一批具有开拓能力的县区乡镇涉农干部,充实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队伍中;依托杨凌示范区的科技优势,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培训,提高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四)树立集体经济典型,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实现县区辐射和带动效应。要树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成功经验;鼓励组织各级工作人员和农村能人等参观、考察和学习南方省份的先进典型,使他们开阔视野,学习经验,加强合作;不定期的组织全省性的现场交流会,总结典型经验,找出差距,促进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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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群才

  代表政协铜川市委员会

  铜川市政协副主席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以脱贫攻坚为抓手,聚焦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为此建议: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在“引领”上下功夫。一要强班子。多选有能力、有担当、有闯劲的人才充实到村级班子,经常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村干部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本领。开展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引领村级集体经济走“公司化”发展之路。二要抓考核。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机制,激发村级班子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三要育人才。拓宽农村干部选人渠道,用好大学生村官政策,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能人、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中储备村级后备干部。

  二、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在“创收”上闯新路。一要挖掘资源增收潜力。鼓励有自然资源的村,以租赁、承包或入股等形式,高效开发利用矿产、山林、水能等资源。二要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集体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等资产,鼓励以租赁或入股形式参与经营提高收入。鼓励利用村集体闲置资金,兴建或购买商铺店面、仓储设施、厂房等,通过物业租赁或销售壮大经济实力。三要加大土地开发利用。以集中流转或股份合作形式,流转农户承包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规模化经营。四要发展乡村旅游经济。鼓励有旅游资源的村,依托山水、古树、古村落及乡村文化等,发展民宿、农家乐、度假村、生态观光农业和旅游商品开发等旅游产业。五要改造提升农村市场。鼓励城郊或交通沿线村集体以租赁经营或合作经营形式,开发建设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六要拓宽收入渠道。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通过集体自办或招商引资,兴办产业基地、“扶贫车间”或实体企业。

  三、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在“改革”上再发力。一要推动资源变资产。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体系。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化,提高资源利用率。二要推动资金变股金。在坚持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前提下,将各级财政投入到村级的发展类资金,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金,投入到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村集体和农民按股比分享收益。三要推动村民变股民。鼓励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将财政帮扶资金、劳动力技术、集体和个人资产通过评估折价入股企业或合作社,通过资金入股分红增加收入。

  四、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在“扶持”上做文章。一要安排各级政府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竞争立项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财政保障体制。三要对村集体领办或参股各类经济实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四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出租的房产税、增值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有关地方税收,由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奖。五要严格落实征收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村级集体发展生产、创业创新、安置就业的预留用地。六要对闲置的村级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梳理,允许相应的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布局。

  五、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规范”上强治理。一要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凡涉及的重大事项、集体资产处置、重大投资项目、经营方式确定等均要实行民主决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要建立完善资产保值增值机制,探索出台具体的管理指导办法,根据资产类别、资产规模和经营方式,针对性采取多方协议、他权抵押、财产保险、驻企监管等叠加防控措施,系统防范集体资产经营亏损、监管失位等问题,确保集体资产“零风险”。

  关于紧抓政策机遇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李兴华

  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近年来,中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特别是我省《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极大地推动了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为引领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脱贫发挥了积极作用。攻坚期内省市县坚持每年按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不低于20%的增长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各地通过项目支持和资金注入等方式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投入保障。同时,涉农整合资金、中央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资金及苏陕协作、行业扶贫、社会帮扶等多领域资金倾斜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特别是贫困村、深贫村享受到了几十万到上百万的产业发展资金,形成了大量的扶贫项目资产。全省2013-2020年已确权资产规模达1200多亿元,其中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超过65%,为壮大集体经济积蓄了后劲,带动脱贫作用显著增强。

  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明确了方向和重点,管好用活扶贫增量资产和村级存量资产,进一步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成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此,建议:

  一、持续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目前全省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总数达1.9万个,当年有收益的行政村占村集体总数73.2%,还有26.8%的村是零收益,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实力不强、活力不够、动力不足等短板依然明显;受多种因素制约,脱贫村、原深贫村与非贫困村、其它村之间集体经济收益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扶上马送一程”。对此建议,以原深度贫困村、部分脱贫村等经济薄弱村、“空壳村”为重点,综合县域实际,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借助中省扶持政策和继续选派驻村工作队有利时机,进一步优化县镇包抓经济薄弱村帮扶机制,在资金、政策、帮扶力量等方面持续倾斜,指导提升经营管理、风险防范能力,推动薄弱村协同发展不退步、不掉队。

  二、进一步强化集体资产运营监管。管好用好村级集体资产,对镇村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建议将确权到村的扶贫项目资产,在统一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细化行业部门、镇办管理责任清单,强化镇办日常监管、村级具体管理、各级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共同推动《十二条措施》落细落实;同时,建议关注并加强乡镇农经站、财政所建设,在人员招录、购买服务方面给予倾斜,建立一支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指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专业队伍,提升业务指导能力和日常监管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资产收益分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51号)明确,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这就要求到村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时既要遵循产改相关管理制度,又要与村集体原有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区别开来,不能简单按股权分红、偏离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原则,以发挥扶贫资产应有的帮扶作用。如何进行规范和完善,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明确。

  四、着力破解人才和制度建设难题。建立人才引育机制、内控制度及风险防控机制是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保证,也是解决当前集体经济管理人才缺乏、能人依赖、财务管理不完善等现实难题的根本所在。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例如汉中市出台《“人才池”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院校对接、发达地区引进、本地人才挖掘等方式,探索建立“人才池”,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出台《规范村级委托代理记账的指导意见》,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互助资金协会等四类经济合作组织记帐代理进行规范和明确。建议从省级层面关注跟进,及时总结完善,出台“留人”配套政策措施,改进完善村集体经济财务核算、动态监管和审计监督方式,为全省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实现产业兴旺

  与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统一

  常勇

  省政协委员

  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推广研究员

  今年6月1日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条规定: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我国是14亿人口的大国,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2020年我国粮食生产喜获丰收,但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谷物、食用油籽、畜产品等重要农产品进口量大幅增加,农产品自给率仅为70%左右。因此,促进产业兴旺,巩固和提升农产品自给率,是包括我省在内全国上下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为引领,以苹果、奶山羊、棚室栽培为代表的“3+x”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迅速,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带动了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的较快发展。2020年全省13538个村集体有了收益,占有集体资产村数比例达到73.2%,10492个村集体实现分红,544余万群众拿到了集体分红,分红总额达26.6亿元。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仍需提高、区域优势仍需充分发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仍然较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状况仍然严重,还有近27%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收益、63.6%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下,越是以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为主的偏远地区,增收难度越大。

  统筹谋划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产业兴旺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统一,将有效推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为此建议:

  一、依据资源优势制订到村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村是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基础单元。以“一村一品”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优势为基础、以提升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为目标,以行政村为单元,制订村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统一的全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可有效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自给率的提高。一要注重传统优势产业的提升,提质增效,增强市场竞争力。二要注重新型潜势产业的发展,科学推进,增强产业的后备力量。三要在“最适宜的地区培植最适宜的产业”,以保障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依据产业发展设立到村的集体经济奖补资金。目前,我省形成了土地盘活、物业经营、服务创收、联合发展和产业引领等五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要加大支持推广力度。建议政府依据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状况,设立到村的集体经济奖补基金。一要在财政预算中拿出专项资金奖补。二要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奖补。三要把生态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等与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相关的项目纳入奖补范围,保障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收入的增加。

  三、制订高效配套的集体经济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政策。一要建立特色产业发展评价体系,制定奖补标准,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效果。二要把奖补资金向以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为主的偏远地区倾斜,早日实现我省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清零。三要确立集体经济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除用于特色产业发展外,可拿出一部分用于农村集体公用设施的维护、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文明乡村建设等,以促进乡村全面发展。

  四、强化农业特色产业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已成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并作为把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纽带,充分发挥其居间服务的优势,促进特色产业更好地发展。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

  体制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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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福喜

  代表西安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西安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村集体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能够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关系农村发展稳定大局。

  一、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现状

  当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推进,清产核资农村集体土地2.22亿亩,集体资产2007.8亿元。资产分布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存量资产主要集中在村组两级。农村资源性资产乡镇、村、组分别占比为:0.24%、18.86%和80.91%;农村集体资产乡镇、村、组分别占比为:0.12%、67.58%和32.31%。二是经营性资产占比少,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别占资产总数的28.3%和71.7%。三是集体资源性资产面积大,占省域土地总面积的73.7%。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分别占集体土地总面积的89.2%、4.7%和6.1%。

  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存在问题

  一是集体资产监管偏弱,相关政策法规亟待修改完善。2017年统计显示,当年村级账面资产229亿元,清产核资核实资产1673.1亿元,1444.1亿元集体资产未得到规范管理,2011年修订的《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

  二是乡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职能弱化。原来履行监管职能的乡镇农经站机构改革后,部分地区职能交给乡镇财政所,部分地区职能交给乡镇农综办。职能交给乡镇财政所的,绝大多数地区只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不管集体自有资金,造成集体资产监管“两本账”;交给乡镇农综办的,因原农经干部属事业编制,现基本分流殆尽,监管能力弱化。

  三是村、组级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不健全。台账制度不完善,家底不清晰,遗留问题多;财务人员不专业,“村财民理乡代管”模式执行不理想,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指导、监督缺位;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占资源型资产的80%,数量庞大,但不归村集体支配,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乏力。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加强依法依规管理。修订完善《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流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健全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评估、处置、内部管理等制度,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等经济合同监管,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依法依规动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力量加强监管,同时要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和股东代表的日常监督作用,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序运行。

  (二)成立乡镇(街道)农经站,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农村集体资产数量庞大,既要重视在改革过程中摸清家底,还要重视改革后的动态监管。要成立乡镇(街道)农经站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机构,加强农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面、数据准确的村资源台账、资产台账和财务会计账,形成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专人负责、专业管理,防止前清后乱,再次失序。

  (三)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工作监管。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财务人员选用标准、培训考核制度、村财报账提款流程,明确参与监管的县镇两级部门职责,落实好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监督职责。加快推进村集体财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将村级账目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监管。乡镇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要在做好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定期分析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

  (四)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网络化平台建设,提升集体资产监管效益。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参照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有效做法,总结我省部分地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经验,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省网络化监管平台建设,优化集体资产监管方式,通过监管提升经济效益。

  (摄影:各界导报记者 杜静波)

编辑: 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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