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2021-01-08 08:38:10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近年来,通过政策宣传、规范管理、调处纠纷、督促检查,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信访投诉率、群体上访频次逐年下降,群众满意率逐步上升。但物业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 渭南市政协

  近年来,通过政策宣传、规范管理、调处纠纷、督促检查,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信访投诉率、群体上访频次逐年下降,群众满意率逐步上升。但物业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物业服务监督手段弱化。2017年,住建部取消了政府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监管后,没有建立相应的配套监督措施。

  二、市与区之间职能脱节,职责不明,房屋维修基金使用难。中心城区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由市住建部门管理,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维修申报初审、施工监理、完工验收等全过程,资料完善后再报市物管处审批拨款,存在多头管理、责权不一、使用程序复杂、用时较长等问题,业主意见较大。

  三、物业承接查验程序不规范,监督不严。目前,新建小区物业承接查验由市物业协会组织专家验收,专家签字后送区物业办盖章,承接查验合格后,方能交房入住。区级单位无法审查却又要加盖印章,责权不明,出现漏洞和问题无法落实管理责任。

  四、对违规交房监管不严,打击力度不强。有的小区开发企业未做物业查验,甚至没有进行房屋竣工和消防工程验收,造成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此建议:

  1.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宣传物业政策、推荐优秀物业企业、推广物业管理经验、受理业主网上投诉。

  2.建立物业管理协调机制。成立市、区一体化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对小区车位、电梯设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

  3.理顺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体制。按照即放全放、即收全收、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单位。

  4.规范房屋承接查验。将房屋承接查验交由区级部门负责、审查、备案,对承接查验事项终身负责。

  5.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交房的监督处罚力度。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针对开发商违规交房以及小区基础设施不全,没有按照规划建设,房屋没有竣工验收、物业配套设施不全、房产证办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杜绝将“带病”小区推向社会。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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