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

2020-01-21 09:00:02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省政协委员张涛
    □实习记者孙高菊文/图   屋顶漏水无人过问,冬季采暖温度低,小区停车乱收费……近年来,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频发、纠纷不断、群众投...

  省政协委员张涛

  □实习记者孙高菊文/图

  屋顶漏水无人过问,冬季采暖温度低,小区停车乱收费……近年来,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频发、纠纷不断、群众投诉居高不下。“这是因为没有建立物业公司服务的监督机制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涛一语道出了问题的根源所在。通过多次深入调研,张涛说,业委会本应由小区住户选举产生,依法监督物业公司、维护居民利益,而一些小区业委会并非这样,外加开发商又是物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物业公司推卸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长此以往,群众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便形成了恶性循环。

  “大部分建成小区问题都集中在公共维修方面,比如屋顶漏水问题,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其维修基金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遇到问题时,物业公司总以大修基金需经至少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启用为借口,致使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引发诸多矛盾。”张涛说,除此之外,冬季供暖问题也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的“重灾区”。

  据了解,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温度范围定在18℃至24℃,但一些物业公司却人为控制入户供暖热量,常以室温不低于18℃作为标准。张涛说:“在冬季,对于抵抗力弱的老人和小孩来说,室内温度18℃显然受不了,交了暖气费,还得开空调补充取暖,居民怨气较大。”

  为了解决这一民生关切问题,张涛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提升我省城市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应该将提升城市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指导广大业主选举业委会,参与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工作。”张涛建议,要持续打击“涉黑物业”,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规范物业的服务标准和收费范围,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机制,让业主遇到问题投诉有门。同时,将城市小区采暖室内温度最低标准从18℃提升到20℃,并取消物业代收暖气费的规定,将供热问题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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