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9日),省政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月度协商座谈会举行。
2017年,我省根据中央部署,正式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产改工作已过大半,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予高度重视,以切实保证全省试点顺利推进。”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呈明在调研中发现,产权改革单兵突进协调性、前瞻性不足;存在不规范和违反政策法律的问题;股权设置管理形态复杂关系紊乱;集体产改重个体分红,轻集体积累;合作社经营风险大,易诱发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白呈明建议,要加强领导,统一协调。为避免各项改革之间的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要加强对农村各项改革的领导和协调,处理好产权改革与“三块地”改革、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的关系。
同时,在积极推动相关地方立法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多出台指导意见。针对产改中出现的问题,予以规范、纠错、调整。对《合作社章程》要进行规范化整改;对《合作社章程》《村规民约》中违反政策法律,侵害农民成员权、财产权的内容要认真清理纠正;对于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财产关系要全面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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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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