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曙光:围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019-10-29 09:46:02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民建陕西省委会副主委惠曙光认为,正在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事关农村生产关系重大调整、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败,广大村民认可是关键,广大村民广泛参与是基础。实际产改工作中,群众直接参与度较低的现象应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清产核资确权难,动员群众参与难,农村人才选拔难是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惠曙光建议,让群众明政,提高群众参与信心。“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再宣讲、再学习,在村民中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引导村民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切切实实将改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惠曙光建...

 

 今天(10月29日),省政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月度协商座谈会举行。

  民建陕西省委会副主委惠曙光认为,正在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事关农村生产关系重大调整、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败,广大村民认可是关键,广大村民广泛参与是基础。实际产改工作中,群众直接参与度较低的现象应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清产核资确权难,动员群众参与难,农村人才选拔难是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惠曙光建议,让群众明政,提高群众参与信心。“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再宣讲、再学习,在村民中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引导村民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切切实实将改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惠曙光建议,对村级资产清查结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经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签字确认,确保全面性、真实性。

  让村民代表参与把好合同清理关,对资产处置逐项清查,对经济合同逐笔清理,有争议的进一步核实,明显不合理的,依法依规纠正,堵塞管理漏洞。吸纳村民理事,坚持民主管理,问情于民、问计于民,保护发挥好村民的智慧和力量,使改革的决策充分体现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志,更多吸纳村民代表、专业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避免因“村社不分”而可能产生决策偏差,确保村级自治职能和经济职能分离。

  同时,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依法退赔;对资产资源处置不当、村干部故意漏登、不登、不如实填报报表、隐瞒真实情况、规避监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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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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