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文史委调研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报道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018-12-04 09:03:58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指标之一。11月12日至23日,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张道宏带领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部分委员和专家,围绕“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题先后深入渭南、延安和延安三市调研。调研期间的所见所闻,引发了委员和专家们的高度关注。...

  □记者 李彦伶

  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指标之一。11月12日至23日,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张道宏带领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部分委员和专家,围绕“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题先后深入渭南、延安和延安三市调研。调研期间的所见所闻,引发了委员和专家们的高度关注。

  “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作,做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省政协常委、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刘玉明建议,应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突破口,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联动机制,一体化推进改厕、垃圾、污水处理为内容的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共同打造美丽乡村。

  “建议强化规划落地,实行农村环境市场化建设、专业化运行和第三方评估等长效机制,加大引入力度,依靠制度和监管推进规划有序实施。”省政协委员崔歆表示,通过此次调研深刻深受到近年来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变化,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

  崔歆建议,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要突出解决重点问题,要将农村环境治理放在政治巡查的突出位置,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问题反馈和处置机制,以确保推进力度和治理效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与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相适应。”省政协委员徐长玉认为,随着我省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民“干在农村,住在城镇”的现象也将成为常态,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动态思维和长远观点,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避免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

  徐长玉建议,要努力实现道路硬化、自来水、电力和网络等现代基础设施在有人居住的自然村全覆盖,要大力推进“村村通”向“地地通”延伸。在做好行政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同时,应更加重视做好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县城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古村落保护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省政协委员李小超建议,在古村落保护中亟待建立一支专业的设计团队,因地制宜,打造具有特色的民居;在建设中,应避免大拆大建,尽可能利用当地建筑材料,体现当地特色风貌。

  调研中,省政协委员李团社表示,因受制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后续管理运作资金得不到保障等,目前我省农村普遍不具备推广建设垃圾低温热解处理站的条件,因此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应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运”的模式。

  针对改善人居环境中的移民搬迁问题,省政协委员吴敏霞建议,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中应从长远发展的眼光进行规划,要将搬迁、合并、开发和减员等要素通盘考虑,做好顶层设计,制定长期整体规划,不搞重复或落后建设。

  在调研中,张道宏一路走一路看,对我省农村环境改善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张道宏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役”,瞄准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四大任务;要注重保护,用心用情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留住乡愁。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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