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21-05-17 11:28:41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为全面了解《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山阳县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在全县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全面了解《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山阳县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在全县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了加强对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泽桂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5月6日至12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发改局和天竺山镇、漫川关镇、高坝店镇、十里街办等部门和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详细了解山阳县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在县发改局召开了座谈会。陈泽桂强调,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生态意义和战略意义。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她要求,一要突出检查重点,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法律法规落实。二要紧扣法律责任落实,注意检查和掌握各方面主体责任及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三要各负其责,依法接受监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记者 王斌 通讯员 王卫红)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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