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阎鸿决定逮捕

2020-05-15 19:13:55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西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正局级)涉嫌贪污、受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咸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各界新闻网讯(姬昊婷 记者 韩永国)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西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正局级)涉嫌贪污、受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咸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阎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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