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孙高菊)4月21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通告,“五一”假期,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通告禁止时间为2020年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5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等民生项目供油、供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持通行证,仅限于5月1日至5日夜间21时至次日6时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通行。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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