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无证驾驶者“顶包” 结果“露馅了”

2020-04-07 17:03:47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重义气、讲情义本来是难得的美德,但是义气如果用错了地方就比较尴尬了。这不,近期就有一位男子为无证驾驶的朋友“顶包”,还“露馅了”。...

  各界新闻网讯 重义气、讲情义本来是难得的美德,但是义气如果用错了地方就比较尴尬了。这不,近期就有一位男子为无证驾驶的朋友“顶包”,还“露馅了”。

  近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榆阳区麻生圐圙村乡村道路上一位6岁女孩被车撞伤,现已送往榆林市北方医院进行救治,肇事车辆驾驶人也跟随前往北方医院。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北方医院了解伤者病情,同时将肇事司机李某平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肇事司机李某平左手掌残疾(三级残疾),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事故发生的实际时间为当日下午4时许。由于准备与对方协商处理,所以并未第一时间报警,并且事故现场现已变动,肇事车辆也由同车乘员薛某发驶离现场。随后,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勘查,同时联系乘员薛某发,要求其主动将肇事车辆开往三大队事故中队配合调查工作。

  经询问,乘员薛某发与肇事司机李某平一致称事故发生后由乘员薛某发将肇事车辆挪移。让民警感到奇怪的是,既然乘员薛某发有驾驶证,为什么在肇事发生前不由乘员薛某发驾驶,而是把车交给手掌残疾并且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李某驾驶呢?并且通过询问民警发现薛某发对于事故发生前后细节并不清楚。这些疑点让民警察觉该案另有玄机。于是,民警转变工作思路,迅速调取了事发地的卡口监控视频。视频显示,薛某发并非事故发生后挪移车辆的驾驶人,存在“顶包”嫌疑。民警再次对肇事司机李某平进行询问,李某平依然坚称肇事车辆是由薛某发挪移的。面对这一情况,民警耐心做李某平思想工作,并向他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在了解到薛某发的行为可能构成有证交无证的违法行为并受到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后,李某平因不忍好友受到牵连终于向民警说出了实情。原来,事故发生后真正挪移车辆的驾驶人是刘某旺,刘某旺才是真正的同车乘员。而刘某旺没有驾驶证,害怕自己受罚,在发生事故后,便打电话叫李某平同村好友薛某发前来顶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肇事司机李某平、乘员刘某旺“顶包人”薛某发三人将均因各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相应的处罚。(孟阳)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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