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首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03-25 19:01:04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3月25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

  各界新闻网讯(记者 李彦伶)3月25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分组审议会议对该办法(草案)的必要性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草案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草案规定,家庭暴力不以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为前提,以期更为全面和精准地规制家庭暴力,这是我省立法中的亮点。草案提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弘扬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的家庭美德。

  据了解,自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为在我省更好地落实上位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难点问题,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在省司法厅等各职能部门的合作和协助下,草案进一步完善,于 2019年2月19日《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并通过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和立法听证会等最终形成了共六章四十六条的《办法(草案)》。2019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办法(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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