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公安多举措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2020-03-24 14:26:17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吸毒不仅是滋生社会治安问题的温床,还是诱发刑事犯罪的催化剂。近年来,长武县公安局紧紧抓牢预防、戒治、管控三个关键环节,通过设置社区戒毒(康复)站,提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教育管控,有效遏制了毒品滋生蔓延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毒品危害。...

  吸毒不仅是滋生社会治安问题的温床,还是诱发刑事犯罪的催化剂。近年来,长武县公安局紧紧抓牢预防、戒治、管控三个关键环节,通过设置社区戒毒(康复)站,提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教育管控,有效遏制了毒品滋生蔓延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毒品危害。

  预防为主,深入摸底排查走访。该局在涉毒人员管控工作中深入研究、主动拓宽涉毒人员管理渠道,尤其是针对社会面吸毒的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吸毒人员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深入社区、村居、单位、重点场所,通过走访调查、集中清查、线索追查等形式,广泛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社会面吸毒人员进行了高、中、低风险划分,并且科学分析评估,确保全方位管住高风险人员、控好中风险人员、掌握低风险人员,保证了该县无涉毒人员肇事肇祸事(案)件发生。

  加大涉毒人员戒治管控力度。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涉毒人员的帮扶管控工作,该局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吸毒成瘾人员收戒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严防发生影响恶劣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据了解,2017年12月28日,该县张某被甘肃省庆阳市早胜派出所社区戒毒3年。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规定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但是张某在户籍地民警多次联系的情况下,并未回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报到,其家属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觉得孩子吸食毒品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也拒不配合。该局禁毒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于2019年12月31日,依法对张某进行强制隔离戒毒2年。

  发挥禁毒志愿者的示范导向作用。禁毒志愿者作为最庞大的禁毒工作群体,是社区戒毒的中坚力量。该局积极发挥志愿者在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和帮助戒毒人员等工作中的辅助作用,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教育和各项服务工作。

  此外,为了更好的推动社区禁毒工作的开展,该局以最贴近群众的方式,通过定期开展防毒禁毒的宣传,加强辖区居民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增加防毒知识,对吸毒人员,以不再“隔离”戒毒,在进行社区戒毒和强制戒毒工作的同时,公安民警也增进同他们的交流和沟通,消除吸毒人员的心理抵触情绪,起到“渗透式”的禁毒、治毒效果。(刘攀峰)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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