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张涵博)2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快立、快审、快判一起暴力抗拒新冠疫情防控案件。被告人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犯有期徒刑六个月。
2月4日16时许,被告人杨某某在出小区大门时,因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未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与小区物业和包抓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又与一名在场业主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辖区民警到场后,杨某某仍竭力反抗、拒不配合,用拳头击打民警王某某面部,致民警脸部受伤。在群众的协助下,杨某某被控制抓获。
陕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宣判,西安一男子获刑6个月
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姚子奇表示,疫情爆发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的具体情形之一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希望广大民众以案为鉴,依法规范个人行为,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编辑: 陈戍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