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月3日至2月9日暂停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提醒
根据2020年2月1日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域内企业复工复业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咸阳市城区暂停执行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日
编辑: 韩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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