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宋漫 记者 韩永国)为进一步加强淳化县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监督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探索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新方式,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审判权与检察权相互配合协调运行,近日淳化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淳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联系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活动进行监督活动中应当坚持的原则,强调两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检察院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和不干预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同时还规定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人民法院设立检察监督岗、两院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制度等。
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县检察院将与县法院沟通配合,提高法检两院的协作配合意识,促进两院构建良好的互动、监督、支持关系和长效机制,共同为维护淳化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 韩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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