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有特色,监督重实效 ——地方人大工作实践中的“咸阳风景”

2019-12-03 16:19:26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咸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上积极寻找特色、在深化监督内容上不断创新,以实际行动绘就了人大工作的‘咸阳风景’。”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采访报道组走进咸阳市,探访咸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实习记者 孙高菊

  “咸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上积极寻找特色、在深化监督内容上不断创新,以实际行动绘就了人大工作的‘咸阳风景’。”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采访报道组走进咸阳市,探访咸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立法有特色,重点突出惠民生

  “以前天经常灰蒙蒙的,如今一放晴出门就能看到远处的秦岭山,这种感觉真好。”兴平市第十八届市人大代表、界庄村党支部书记任新鲜望着一尘不染的天空有感而发。事实上,咸阳市环境的改善还得益于2017年9月1日《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

  作为农业大市,咸阳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大、范围广,《条例》颁布之前,对农业生产中产生的秸秆都是采用露天焚烧的处理方式,露天焚烧不仅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对交通和公共设施而言也是一大安全隐患。

  “当时秸秆焚烧问题非常严重,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了社会共识。”据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云涛介绍,为了保障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实地走访咸阳市的7个县(区),全面掌握了实际情况,针对问题,人大代表们也提出了有效建议,最终促成《条例》的颁布运行。该《条例》在内容上“疏堵结合”,对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做了具体规范,有效杜绝了秸秆焚烧现象,减少了大气环境污染源。

  切口小、有特色、真管用是咸阳市的立法方向,同时,“五抓四坚持”是其基本路径。在立法工作上,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把生态环境立法作为突破口和重头戏,除制定《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外,还制定了《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支撑。

问题不解决,监督不结束

  12月2日,在咸阳市兴平市赵村镇界庄选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现场,一到选民提问环节,坐在第七排的任宝娃便迫不及待地举起了自己布满老茧的左手。

  “埋自来水管的坑什么时候能回填好?”他问道。

  “您提的问题我们已经在9月份和工队取得了联系,预计明年4月份之前就能回填好。”针对任宝娃的疑问,兴平市第十八届市人大代表、界庄村党支部书记任新鲜解答道。

  “能否为咱们建一个幸福互助院?”“美丽乡村建设下一步工作准备咋开展?”……民生问题一个接一个抛过来,任新鲜都能对答如流。现场述职,现场接受选民提问,现场回复选民问题的解决办法,这不仅是对人大代表履职的考验,也是接受选民监督最直白的方式。

  “问题不解决,监督就不能结束。”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战兵说道。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除了要接受选民的监督,也要积极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如何有效增强监督实效?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自己的探索与实践。

  报告、审议、测评、整改——跟踪督查、再报告、再测评的“闭环式”监督模式,专题询问采取“调研、审议、询问”的联动方式,对法院、检察院和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开展综合评议,兴平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一系列举措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教育卫生、食品安全、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在整个咸阳市,监督职责也成为了人大常委会最主要的履职方式,着眼于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注重制度构建,抓好综合施策,监督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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