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府谷县法院向已判决的“黑恶势力”发起“打财断血”的执行总攻,以求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标治本取得实效。
被告曹某某、张某某、雷某某等14人敲诈勒索、盗窃并处罚金一案属于典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审理查明,以曹某某、雷某某、张某某为首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雇佣方式纠集其他11名被告,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盘踞在府谷辖区以逼停油罐车、砸车、打人等方式,向过往的油罐车司机每辆索要钱财,截止案发,曹某某等14被告人共向317名被害人敲诈勒索人民币1239935元。2018年12月5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等14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判处相应罚金、没收非法所得、追缴赃款退赔被害人等处罚。
本案被告曹某某、张某某、雷某某等14人的“恶势力”通过本院的公平、高效审理,受到了应有惩罚,但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财产数额较大,加之受害人分布较广,所以涉及到经济部分的执行异常复杂。本案移送执行局执行后,府谷法院执行局从高度的政治站位出发,发扬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工作精神,分工合作、协同配合,14个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车辆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以及互联网理财账户信息,只要是有可能发现的财产线索,都有人专人负责查询、处置;在线上查询的同时,本案没有放松对14个被执行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传统调查,干警们通过与被执行人家属谈话、与被执行人户籍地村委负责人谈话,千方百计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通过系列努力,本案共冻结并扣划银行存款178241元,查封车辆7辆,布控车7辆,扣押1辆,总之凡是发现“涉恶势力”的应执行财产,干警们丝毫不敢懈怠;同时,本案在立足本院执行的基础上,还和公安、检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协调配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高效、快速处置,不让任何财产再成为“涉 恶势力”滋生犯罪的经济土壤;另外,为进一步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案通过张贴公告、发布悬赏等形式向社会征集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府谷县法院全体干警必将忠诚履职,主动担当,继续将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在此也呼吁辖区群众发现犯罪线索,及时向司法部门提供,同时配合法院执行部门的调查取证以及后续的赃款退赔工作,和执行机关一道,匡扶正义,共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秩序。(府谷县人民法院 王慧朋)
附件:发放执行款花名表
编辑: 高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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